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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01章 小腳新女性1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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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01章 小腳新女性17

顧青每天忙碌,到神父那裏的時候就少了,有時候她帶些禮物去看望最初幫助她的神父和修女,他們都真心地為她的進步感到高興。

“你上次帶來的禮物我很喜歡。”

“呃……是什麽來著?……不好意思,最近太忙了。”顧青不由地撓撓頭。

“就是那本英漢對照的《論語》,沒想到,兩千多年前,中國就有人提出教育平等的理念,真的很超前。”

“教育平等……噢,您是說那句‘有教無類’,是嗎?”

“是啊,就是這個,古代漢語有點難,不過學生們有的人知道,他們可以教我。”

顧青誠懇地說,“您現在做的事情,就跟孔子說的是一樣的,有教無類。雖然我可能不一定最終能信……但是我有生之年,一定會去到您的國家去看看。我和弟弟正在申請去您的國家留學,去看看您跟我提過的大教堂、博物館還有文學家的故居。”

“那真是太好了。一個人可以去到不同的地方,體會不同人的生活,是件很有意思的事情。”

“我對日後的旅程和學習非常期待。到了那裏,我會給您寫信的。”

……

弟弟方書同很想出國去看看,一直想留學,但是他是唯一的兒子,父母不同意。現在,有了富婆姐姐暗中支援,甚至還要同去留學,於是,這件事情就在暗中進行了。當然,神州大學的幾位推薦老師也是“同謀”。

為了日後的留學生活,顧青從知道弟弟想留學起,就開始加緊賺錢計劃。她白天參加各類活動,晚上點燈熬油寫稿。民國的小說篇幅不用太長,十幾萬字也就夠了。顧青用“何書方”的筆名,基本上以一到兩月一本的速度在出書。她把後世的言情套路,放到民國的生活背景裏,寫出來的言情小說很受歡迎,尤其是受女文青歡迎。

比較容易吸引女性讀者的就是嫁入豪門的灰姑娘這種,或者文藝男青年和文藝女青年的羅曼蒂克這種。後世寫泛濫的主題,在這時候還是新鮮的。但是因為總寫愛情故事,就被一些大師批判說,“‘何書方’開始庸俗化了,寫起‘鴛鴦蝴蝶派’小說來了。”

可是,讀者們很喜歡,尤其有些文藝女青年,看了“何書方”的故事後,就幻想作者是個風度翩翩、風流瀟灑的英俊小生,就有女學生到出版社那裏去打聽,誰見過何書方本人。但是,一來顧青要求保密,二來老板也不希望曝光真相,他想,神秘作家的吸引力總好過被曝光的作者。

這天顧青參加完女權運動的街頭動員,回到家,方太太跟她說,“隔壁的‘抱小姐’剛才又來了,女仆抱著過來的,她又來借書。哎!可憐啊,這麽大了,十幾歲了,一步路也不能走。將來可怎麽辦?當爹娘的怎麽那麽狠心呢?”

“這是人家的家務事,實在不好管太多。上次人家都找警察了,說咱們要拐帶人家孩子了。”

“你不是什麽女權運動領袖嗎?你再想想辦法唄。”

“上次我偷偷帶她去找過洋大夫的,大夫也說了,她纏足太早,腳太小,過分畸形,就算放了足,恐怕也終身不能正常走路,可能要拄拐。”

方太太聽了也難受,“那就沒辦法了嗎?”

“我也跟我們姐妹社的人都說過這事,讓大家幫忙想辦法了,可是,她太特殊了。其他的小腳女人放足後,多少能適應,她這腳太小了……”

“姐,再想想辦法嘛。”方書同也很同情“抱小姐”。

顧青真頭疼,這個“抱小姐”是前段時間新搬過來的鄰居馮老板家的女兒,叫馮招弟。馮老板是外地商人,現在來京城做生意。

馮老板帶女兒過來,本來是為了讓女兒過來找未婚夫結婚的,可是親家一家看見了馮招娣的腳小到過分的地步,還不會走路,就後悔了,提出要退婚。馮老爺當然不幹,兩家就這樣僵持著。

說起來,馮招娣挺冤的,本來如果按照一般7、8歲纏足,馮招娣根本就不用纏了,她7歲時大清亡了。

可是馮小姐家鄉有人推崇早纏足,讓女孩子3、4歲就纏足,這樣腳就會很小,甚至少於三寸。但是後果就是,女子長大無法走路,要靠人攙扶,甚至抱著進進出出,這種女子被當地人叫做“抱小姐”,全國都有名,更勝三寸金蓮。但這種女孩需要有健壯的女仆專門伺候,一般人家養不起。

馮老板當初家財豐裕,又圖名聲,誓要家中出個“抱小姐”,趕個時髦,也為了借著女兒的特殊之處,將來把女兒獻給權貴做妾,給自己謀些好處。

但是,女兒纏足之後,沒幾年,大清亡國了,原來的達官貴人也沒落了,纏足也被人瞧不上了,馮老爺攀附富貴的心思也無處用了。之後,馮老爺就琢磨著給女兒訂個生意上用得著的親,就有了後來與王家的親事。

馮、王兩家本來是同鄉,後來王家在京城的生意多了,就主要住在京城了,老家只剩下了故土難離的老人。

馮老板想拓展在京的生意,就搭上了王家,訂親的時候,孩子們還小,王家常

年在京城生活,也沒發現馮招娣不良於行的問題。

等一見面,王老爺和太太發現未來兒媳居然不會走路,需要健壯女仆抱著,那不足三寸的金蓮腳固然小巧,但是民國了,小腳女人落伍了,再說,這樣的媳婦真是個累贅,路都走不得,更別指望照顧父母,管家理事了。而且王少爺也不高興啊,他在京裏讀的書,娶小腳女人已經被笑話了,為了這門父母定的親事早就鬧過別扭了,等見了人,發現都不會走路的,更是不幹了,死活要退親。

王家要退親,馮招娣知道了,很難過,也覺得很丟臉,平時都不大出門。偶爾一次,女仆抱著她出來曬太陽,顧青瞧見了,同情她,就跟她說說話。一問,知道馮招娣的父親原先指望她有“出息”的時候,還請先生來教過琴棋書畫,所以也認字,顧青就領她到家裏,把自己的書報借給她看,還送了她時興的頭花和發卡。

馮老爺看見女兒有笑意了,人開朗些了,還回贈了禮物。但是,後來顧青和姐妹社的幾人趁馮老爺不在偷偷帶馮招娣出去,馮老爺就翻臉了。

那次,顧青偷偷約了馮招娣去洋大夫那裏看腳,女仆本來不肯,馮招娣給了女仆好處,讓抱著她出去。洋大夫看了馮招娣的情況,直搖頭說,“太殘忍了。”馮招娣聽洋大夫說,很難恢覆,就算放足,也恐怕要借助拐杖的時候,就傷心極了,覺得希望破滅了,禁不住落淚連連,旁邊的人一個勁哄她,說一定幫她再想辦法。

而馮老爺回來不見了女兒,以為女兒失蹤,就急忙報告了巡捕房。“抱小姐”特征明顯,路人都能註意到,巡捕很快找到了“抱小姐”後,差點把顧青和幫忙的姐妹社社員給當拐帶人口的抓起來。後來雖然知道是誤會一場,但是馮老爺也告誡女兒不許跟方家人來往了。

可是馮老爺總要出門,馮招娣有時候要來方家和方姐姐說話,女仆要是不帶她去,她就能不吃飯,女仆怕小姐發脾氣,又得了小姐給的好處,也就瞞著馮老爺把馮招娣時不時帶到方家來。

馮招娣說起,上京一路上被人抱著,周圍的人都當“西洋鏡”看,難堪極了。來了京城,看見女學生們都是大腳,昂首闊步走路,又健康又自信,她很羨慕,覺得自己不是正常人。方家人都同情“抱小姐”,對她和顏悅色,只是看見她過分小的腳,想想她的以後,都替她愁。

就在顧青和方家人討論“抱小姐”的問題的時候,突然有人急促地敲門,開門一看,是姐妹社的社員,“方姐姐,不好了!我們在前面街上做宣傳,突然有人過來,推我們的人

,扔我們的東西,還攆我們。”

“我去看看。”顧青立刻出門。

“我也去!”

“你去什麽?你在家待著!”顧青一把把弟弟推回去。

“我就要去!你別瞧不起人,我好歹也是堂堂男子漢!”方書同非要跟著。

幾個人急匆匆,連走帶跑,終於到了地方,顧青就看見有幾個大兵拿著步槍指著幾個姐妹社的社員,逼著她們坐在地上。一個年輕妖艷的女子得意地站在前面,她穿著桃紅色旗袍,燙個大波浪發型,肩上圍著水貂絨的披肩,隱約露出脖子上的珍珠項鏈。

那女子伸出纖纖玉指對幾個社員指指點點,“就你們文明,啊?就你們進步?還說什麽納妾不好。說什麽一夫一妻,女人才有尊嚴,才算男女平等。我呸!放屁!照你們這麽瞎嚷嚷,做姨太太的就不能活了是吧?男人三妻四妾怎麽了?古往今來,哪個有本事的男人身邊沒幾個女人的?這叫美人配英雄!懂不懂啊!”

說到這裏,那女人嘴角一撇,“還演說?就你們會演說!好像誰沒張嘴似的?今天教訓你們,是讓你們明白做人的道理……你們幾個,還梳個辮子,一看就沒嫁人呢?你們懂男人嘛?知道男人心裏想什麽嗎?”

那幾個女社員不吭氣,後面圍觀的無聊閑漢倒是開腔了,“她們不懂,太太懂不就行了?”說完還和旁邊的同伴嬉笑。

那個女人朝後面橫了一眼,一個大兵上前就抽了閑漢一記耳光,“我讓你嘴賤!”那人氣憤要還手,但是看見大兵端起來的搶,就又後退了,同伴也趕緊遠離他。幾個人覺得無趣,就趕緊走了。

“我勸你們啊,識相點,別讓太太我生氣!趕緊給我回家去,老實待著,別沒事出來搞什麽女權運動,勸人家不要納妾什麽的。少操閑心!知道嗎?”

她說完看了坐在地上的女學生一圈,但是發現無人理會,這女人就氣了,抓起一個女學生,揚手就要扇耳光。

“住手!”

聽到有人喊“住手”,這女人停下了,驚訝地回頭,大概沒想到還有人敢來阻止她。

顧青等人過來,把地上的女學生扶起來,有些人臉上、手上有傷痕。顧青讓弟弟和其他社員扶著受傷的女學生去看醫生。

那些大兵倒是沒阻止,他們看樣子也不想多事,但是姨太太不依不饒,“我正訓話呢!我還沒說完呢!不許走。”說著就要去揪人,但是顧青張開雙臂攔著她,“她們受傷了,需要就醫,耽擱了治療,出了人命,你承擔得起嗎?”

“切,就推了她們幾下,就要出人命了?你想訛詐?”那女人塗得血紅的嘴唇開開合合。

“如果你阻攔她們去看醫生,你就有責任了。民國了,法制社會,不是你想怎樣就能怎樣的!”

顧青轉身就走,那女人不依不饒,抓住顧青的胳膊,“你不能走。”方書同不放心姐姐,走了幾步返回來想幫姐姐,顧青嚴厲地瞪著他,用口型說“去找人,找人。”

方書同猶豫一下,想想自己留下,單槍匹馬也幹不過大兵的槍,這裏離學校近,不如快去叫人。他轉身撒腿就跑。

妖艷女人看顧青還想掙脫她,其他的大兵也不知道上來幫忙,扭頭就喊,“司令,司令,他們不聽我話,你快來看看呀,你的女人被人欺負啦!”

顧青其實早就註意到了,路邊停著一輛吉普,上面坐著兩個軍人,一個40多歲的像個有權的大人物,另外一個年輕的像個副官。

女人向吉普車上的人撒嬌,只見“司令”慢悠悠下來。這人濃眉大眼,留著一圈絡腮胡子,胡子不長,修剪得挺精神。他滿臉兇悍之氣,不緊不慢走過來,從腰裏拔出一把手槍,掂了掂,問顧青,“認識這是什麽嗎?”

顧青想了想,笑了,“這個問題不好回答呀。”

旁邊的妖艷女人哼了一聲,“知道怕了吧?我們胡司令可不是好惹的。”

一聽“胡司令”,顧青知道他大概是誰了,沒猜錯的話,應該是最近進京跟政府談判收編授銜事宜的“胡司令”。

民國時期被叫“司令”的好多是軍閥,手裏頭有些槍,有些人馬,就形成一股勢力。這樣的人目無法紀,通常的口頭禪“老子就是王法”。對付這樣的人,光講理是行不通的,顧青的腦子在飛速地運轉,想著對策,一味硬碰硬是不行的,需要智取。

那個司令意味不明地笑,“我再問你一句,認識這是什麽嗎?”他歪著頭,把搶又舉高了點。

圍觀群眾有些怕,已經撤到更遠的地方圍觀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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